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配套项目(建筑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配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张行审字【2023】331号)、《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字【2023】417号)批准;已由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配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张数政字【2024】115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核准文号:张行审立字【2023】5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第一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第一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0KV开闭站、消防水泵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功能包括10KV开闭站、洗衣房及库房、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为配套设施用房服务的变配电室和柴油发电机房、以及相关的室外管线工程。总建筑面积3126.24平方米,其中,新建10KV开闭站1幢,框架结构,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880.72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291.04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泵房及配套设施,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245.52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505.44平方米)。 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6号。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1.4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第一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配套项目(建筑工程)监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8 09:00:00 至 2024-09-0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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