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黄县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内黄县烈士陵园纪念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内黄县烈士陵园内
2.3 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框架结构纪念馆,总建筑面积2229.74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103.52平方米,独立基础,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一层为烈士展览馆,二层为办公用房及会议室,地下一层为配套设备用房及消防水池,室外工程包括道路、绿化、给排水等。
2.5 招标控制价:8081256.62元。
2.6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从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2.7 本次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保修期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要求□有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为: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无建筑面积要求□有建筑面积要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公示截图(政府或国有投资项目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公示截图,非国有投资项目提供项目信息表备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不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如果投标人中多个标段时,按标段排列顺序确定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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